购房支取公积金:
新房:夫妻双方身份证、支取人结婚证、首付款发票(收据)、购房合同;以上材料复印件(外地购房需提交原件)。
二手房:夫妻双方身份证、支取人结婚证、房产证、契税发票;以上材料复印件(外地购房需提交原件)
外地购房:购房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夫妻双方有一方的公积金缴存地与购房地一致即可支取。除需以上材料外,户口地与购房地一致的需提供户口本首页个人页;购房地与户口地不一致的需提供工作关系证明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房凭证需要提交正式发票;必须要房产证,购房合同无法支取。
所能支取金额限于购房合同(房产证)备案日期之前公积金账户余额。
贷款支取:
公积金贷款(石家庄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身份证、支取人结婚证;以上材料复印件(仅限石家庄市公积金贷款)非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和商业贷款一致。
商业贷款(非石家庄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身份证、支取人结婚证、3个月以上信贷流水(信贷科打印);购房合同(房产证)、贷款合同;以上材料信贷流水为原件,另(外地购房需提交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购房(房屋不在石家庄地区):除需以上材料外,户口地与购房地一致的需提供户口本首页个人页;购房地与户口地不一致的需提供工作关系证明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房凭证需要提交正式发票。
所能支取金额不超过当年还款总额。
离职支取:
不区分石家庄本地或外地,封存半年才可以支取,所有材料均是原件,不需要提供复印件
租房支取:
已婚人员:持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即可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
未婚人员:持单身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即可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
上述所有公积金支取,均需携带五大行一类储值卡: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