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将转入资料交由我司;
2、我司持转入资料到石家庄市社保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社保局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表》,并邮寄给石家庄社保局;
4、石家庄社保局接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表》并且查看转入金额到账,随即为您办理转入;如未到账,待到账后方可办理。
步骤1交接资料如下:
1、您签字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
2、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您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4、原参保地打印并盖章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5、如果外地参保时间段与石家庄的参保时间段重复的,还须提供:
⑴《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重复缴费个人账户清退申请表》一份,此表每一项务必填写完整;
⑵在石家庄市区参保的您准备石家庄南三条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存折复印件一份;在长安区参保的您准备中国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一份。